主要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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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战部工作职能是:
1.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方针、政策,开展统战理论的研究工作。
2.检查和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(包括党对民主党派、党外知识分子、无党派人士、民族、宗教、“三胞”及其眷属、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各项政策)。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。
3.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,与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保持密切联系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,调动他们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。
4.协助党委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。
5.贯彻党的侨务政策,做好来校的华侨、外籍华人的接待工作。发挥校侨联的作用,做好归侨、侨眷的工作,关心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6.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,做好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,做好来校台胞的接待工作和台属、赴台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7.结合学校实际,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。
8.做好统战部范围的日常工作。
9.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统战方面的其他工作。